在此提示您,在现有违章扣分之处,尚未有任何扣分行为发生,您依然拥有剩余可处理的11分。
若您的累计扣分数已经超过这个数值,则表示您已达到了满分要求,为了保证驾驶安全,必须接受相应的教育培训课程并重考科目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机动车驾照上载明的初次领证日期作为计算起点,每满一周年为一个积分周期。
在此期间,您若无任何积分达到或超过12分的违法行为,只需缴纳相应处罚金,即可在下一个计分周期开始时,由记分系统自动消除掉上一个计分周期所累积的全部得分。
需要尤为注意的是,违反交通规则的累积扣分方式是按照集中分值的形式进行记载的,也就是说在某个计分周期内,您最终被记下的所有违规扣分都会累加到一起(即使您已经缴纳了相应罚金,这些违规扣分仍然会持续累积)。
因此,只要您在上个计分周期内所累积的分数没有达到或超过12分,那在下一个计分周期伊始,记分系统将会自动地将您所有的分数消零归零。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
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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