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按揭可以从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时间:2023-03-28 18:53:21 16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商业贷款是可以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

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一)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三)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四)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五)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六)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一、贷款服务费收取标准

没有具体标准,需要双方具体约定。如果是双方约定好的手续费,并且手续费加上利息不超过年利率24%,那就是合法的。建议去正规银行贷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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