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丈夫欠钱无力偿还,妻子没工作用离婚吗
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的情况下,因一方名义产生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责任和义务,理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付责任。
如果夫妻一方能有效地举证证实,该笔债务实际上是属于债务人的个人债务,那么未涉入债务纠纷的婚姻关系当事人便有权力拒绝债权人提出的相关索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找不到欠钱的人怎么办
1、如果你是债权人,想要找回债务的话,首先要去法院申请宣布那个人为失踪人士,接着让财务代理人用那个人的财产来偿还贷款吧。
2、要是有人消失了超过两年时间,那么他的亲戚朋友都有权到法庭上去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员呢。
3、如果某人失踪了,他的财物就会交给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跟他有紧密联系的亲戚朋友们管理。
失踪人员所欠下的税费、债务以及其他应该支付的费用,都会由这些代理人从失踪人员的财产里头支付掉。
4、当债权人知道自己的诉讼时效还没过期时候,他们完全可以坐飞机去债务人原来住的地方或者财产所在的地方的法院去告状,要求追回欠款。
5、当你去告状的时候,记得带上借条之类能证明你们之间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因为债务人已经不见踪影了,所以法院在收到你的申请之后,通常会通过公告的方式把传票送到债务人手上。
6、公告期满以后,如果债务人还是没有出现,那么法院就会对那些借贷关系明确的案子进行审理,然后做出缺席判决。
虽然债务人现在可能还不知道这个事情,但是只要债权人提出申请,法院就可以拍卖债务人的房子或者财产,帮债权人把钱给收回来。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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