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减轻量刑情节可以累计吗
减轻量刑情节不可以累计。
《刑法修正案八》
五、将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二、减轻处罚情节的种类
减轻处罚情节的种类包括法定减轻处罚情节、酌定减轻处罚情节两种。
1、法定减轻处罚情节。又称“应当情节”或“确然情节”,这是刑法规范明文规定的,在量刑时必须予以考虑并适用的情节。
2、酌定减轻处罚情节,又称“可以情节”是由许可性刑法明文规定的,在量刑时应该予以考虑,并有权决定是否适用的情节。
它又分法定酌定减轻处罚情节和案情酌定减轻处罚情节两种:
(1)法定酌定减轻处罚情节,即刑法明文规定可以减轻处罚的。
(2)案情酌定减轻处罚情节,是指在刑法规定减轻处罚情节之外,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法院核准,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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