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内的商品被掉包的行为往往会被判定为盗窃罪。
而盗窃罪乃是指犯罪者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作为目的,通过采取不为人知的方式来秘密地取得他人公私财产的行为。
在涉及到商品被掉包的事件中,行凶者通常会运用隐秘的手法,将原本属于超市的合法商品悄然换成他们自身准备好的物品,进而实现对超市商品的非法侵占。
这样的行为无疑完全符合盗窃罪的特性——秘密窃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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