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工伤保险到社保局是如何保的
员工工伤保险到社保局保的方式是: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并进行调查核实;
3.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办法》第七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九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第二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其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工伤保险赔偿需要承担哪些费用
工伤保险赔偿需要承担的费用有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辅助器具费;以及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申请工伤保险赔偿多久能拿到钱
申请工伤保险赔偿,一般在45个工作日内,能拿到钱,具体时间各地有所不同,可直接咨询当地工伤保险机构。
自受理单位申报工伤保险待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退回单位。
自受理单位申报工伤待遇的次月15日前,将核准的工伤待遇拨到单位银行帐户,单位负责按规定发放。如果已超过服务承诺的期限,可前往社保咨询。
《工伤认定办法》第七条
《工伤认定办法》第九条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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