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有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2、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3、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两份。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两份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两份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两份。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有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如何纠正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文件中存在的问题
如今,我国民众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日渐增强,一个非常突出的表现是国内专利申请案的数量不断增加。笔者在从事发明专利审查工作中,就处理过一些国内的发明专利申请案。在此期间,发现这些申请案的申请文件中存在着一些比较显著的共同问题。这里,笔者将试就这些问题进行总结并加以粗略分析。
一、公开不充分
这是在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案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其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两种。
1.由于缺少解决技术问题的手段而不能实现该发明。比如,说明书中只给出任务和设想,或者只表明一种愿望或结果,而未给出任何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施的技术手段。又比如,说明书中给出了解决手段,但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该手段是含糊不清的,根据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无法具体实施。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不能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实现该发明,进而了解技术问题,并产生预期效果,因而其结果通常都是该申请案被驳回。
2.缺少理解或再现发明所需的技术内容,且往往是关键部分的内容。据了解,出现这种情况的大部分原因是申请人出于技术保密的考虑,故意隐去其发明的核心内容。实际上,向申请人授予专利权,对其专利进行保护,并不是为了帮助申请人将其专利保护起来,永远不为他人所知、所用,从而形成垄断。因此,专利局会对专利申请进行公告,使公众能及时看到这些专利申请,并能按照自身需求,有选择地利用这些专利公开文献,根据申请文件记载的内容再现该发明或实用新型,从而达到推广发明创造的目的。
当然,他人应用该发明或实用新型应当是有条件的,比如付给专利权人一定报酬等。但是,如果申请人为了保密而不充分公开其发明,就违背了建立专利制度的初衷。并且,申请人的这种作法对自身也是不利的。因为审查员对这种案子的态度往往是因其公开不充分而倾向于将该申请案驳回。如果申请人为了获得专利权而试图将未公开的内容补入申请文件,可能会造成修改超出原申请的范围,同样会导致被驳回。这样,一项可能很有价值的发明就得不到专利权了。
二、撰写不规范
1.描述不清楚。有的申请人习惯于以写技术论文的模式来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有些申请文件看起来就像是开题报告。这会导致说明书的内容不明确而不符合上述第一项要求。还有的申请人没有使用发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术语来描述,而是用本行业通用俗语,或是用自己生编出的词汇。
2.前后重复。这也是国内申请案中经常出现的情况。有时,发明内容与具体实施方式完全重复,有时,权利要求书与发明内容完全重复。
3.使用广告用语及带有感情色彩的语言。在描述发明效果时,国内申请文件中时常出现商业性的宣传用语。申请人应当改用对结构特征或作用进行分析、理论说明、用实验数据证明这样的方式来描述本发明的效果。另外,有些国内申请人还会在申请文件中加入一些很感性的语言。这样的文字对审查工作没有任何帮助,审查员只会从技术方案出发,以专利法及其相关法规为原则慎重处理申请案,根本不会受这些带感情色彩的语言的影响。
以上是笔者在发明专利审查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此外,一个案子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不严格遵守审查程序和制度等问题也很突出。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国内申请人水平参差不齐以及对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不熟悉所致。这些问题的解决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还需要大家长期的共同努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第二十三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全文2.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7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