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概念和犯罪构成的关系:首先,作为犯罪概念基本属性的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也是犯罪构成的基本属性。其次,犯罪构成又是犯罪概念及其基本属性的具体化,犯罪构成通过其一系列主观与客观的要件。犯罪概念是犯罪构成的基础,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具体化。
一、结果加重犯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结果加重犯的认定标准如下:
1、行为人实施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必须客观地导致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加重结果;
2、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重结果或者加重结果,必须通过刑法明确规定,成为依附于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特定犯罪的有机组成部分;
3、行为对实施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及其加重结果均有犯意。
对结果加重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加重法定刑处罚。
二、举例说明如何确定量刑起点
量刑起点是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的。这里所说的量刑起点是指具体犯罪的量刑起点,基本犯罪构成事实是指具体犯罪的基本犯罪构成事实。根据刑法分则的规定,犯罪构成与法定刑是一种对应的关系。那么,所谓基本犯罪构成是指符合特定犯罪构成特征并达到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量刑的最起码的构成要件。例如,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是达到在“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刑幅度内量刑的犯罪构成要件,那么,“致一人重伤(犯罪情节一般的)”就是达到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刑幅度内量刑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就具体犯罪而言,“致一人重伤(犯罪情节一般的)”就是具体犯罪的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其所应判处的刑罚就是在相应法定刑幅度内确定的量刑起点。概括起来,也可以说,量刑起点(亦可简称为“起点刑”)就是指根据具体犯罪的基本犯罪构成事实的一般既遂状态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所应判处的刑罚。
三、刑事犯罪量刑起点如何确定
刑事犯罪量刑起点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判刑幅度里确定。所说的量刑起点是指具体犯罪的量刑起点,基本犯罪构成事实是指具体犯罪的基本犯罪构成事实。根据规定,犯罪构成与法定刑是一种对应的关系。所谓基本犯罪构成是指符合特定犯罪构成特征并达到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量刑的最起码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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