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离婚是否可以退还彩礼视情况而定。满足一定的条件可以退还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给付彩礼的行为,虽然在法律上不提倡,但也不禁止。
民法典哺乳期离婚彩礼怎么判
在哺乳期离婚彩礼一般会判给女方。男女双方在领结婚证已经开始同居生活一段日子的,法院一般是不支持彩礼的返还的,特别是在哺乳期,在这个期间离婚,如果去法院起诉,男方的诉讼请求一般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是如果男女双方只是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彩礼的一方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能会被要求返还彩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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