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者的老板不需要追责,只有属于工伤才可以向老板追责。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一、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方式
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如化验费、检查费等);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4、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5、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6、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7、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赔偿年限;
8、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个月;
9、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扶养年限;
10、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的实际损失;
14、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如何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
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有以下三点:
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2、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3、当事人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认定当事人应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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