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因素构成了的无因管理之债
1.管理的目的是为了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
2.管理的是他人的事务;
3.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
4.行为不为法律所禁止的。
二、无因管理中管理人的权利主要有哪些
无因管理中管理人的权利主要有:
1.管理人有权请求被管理人偿付:因管理支出的必要费用及自支出时起的利息;因管理负担的必要债务;因管理遭受的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害。
2.管理人无报酬请求权;
3.无因管理重在管理行为本身,只要管理人尽到了适当管理的义务,目的是否达成,不影响无因管理的成立和效力。
三、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是什么
1.无因管理是发生在管理人与被管理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当得利是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成立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债权人享有绝对的请求权,债务人负有绝对的返还义务;
2.无因管理是管理他人事务,为了他人的利益;而不当得利是一方取得财产,他方受有损失;
3.无因管理主观上要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图;不当得利是发生在主体不知道的情况下;
4.无因管理是立法鼓励助人为乐、危难相助、见义勇为风尚的产物,其制度意义在于划清侵权行为和互相帮助行为的界限。不当得利是为了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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