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与屈某结婚三年,婚后屈某就经常打骂我,经医院确诊屈某患有精神病,经多方治疗未见好转,我便将屈某送回其父母家,自此开始分居生活。去年10月,屈某的父亲想代屈某起诉离婚,请问屈某的父亲是否有权代理精神病人提出离婚诉讼?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全文24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