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对要约的内容需要完全一致,要约才会生效的,如果承诺不一致的,视为新的要约。
一、签订合同的方式有哪些
签订合同的方式有:在承包经营合同中,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的意图。承诺意味着被要约人同意要约。承包经营合同中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如果要约人对承包标的、数量和质量、承包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等要约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则为新要约,不构成承诺。
二、哪些条件下能构成承诺
构成承诺的条件:
1、要约人发出有效要约;
2、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作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九条规定,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三、要约的基本要件有哪些
要约的基本要件:
1、要约的内容具体确定;
2、要约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要件:
(一)内容明确;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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