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公私财物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立案条件有: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损害他人财产罪要判多久
具体看严重情况。一、《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二、故意毁财和寻衅滋事的区别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而寻衅滋事罪是指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因此,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在于:
(1)客体不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客体是财物的使用价值,属于侵犯财产的犯罪,而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属于破坏社会秩序罪。
(2)行为表现不同。故意毁坏财物罪客观上表现为故意破坏财物的行为,而寻衅滋事罪具有多种表现形式,不限于毁坏财物。
(3)主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表现为任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时,还要求行为人具有寻衅滋事的主观动机,而故意毁坏财物罪则不需要。
(4)刑事责任不同。故意毁坏财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湖北省故意毁坏财物罪处罚
在湖北,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为:
1、行为人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3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2、毁坏公私财物3次以上的;
3、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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