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判定精神损失
1、判定精神损失判定如下:
(1)自然人因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
(3)特定的身份权利受到侵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4)对人格利益的延伸保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精神损失费有哪几种
精神损失费包括以下几种:
1、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等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死者家属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2、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等方式侵害隐私侵害死者隐私,死者家属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3、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等方式侵害遗体、遗骨,死者家属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4、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可以以侵权为由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5、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可以请求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
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的确定要结合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原则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考虑因素两个方面来综合考虑。
1.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原则,又分为以下五种原则.补充适用原则。此相当于精神抚慰原则,公平适用原则。有的称之为公平原则或者公平合理原则,适当限制原则。对于精神损害赔偿适用金钱进行赔偿的,对其赔偿数额应当进行一定的限制,以社会的公平正义为主要考量因素,否则实践中可能出现漫天要价的情形,不利于精神损害赔偿所需达到的真正的目的的实现,过失相抵原则,法官自由裁量原则。即法律允许法官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照一定的心证规则和方法,以对精神损害评定为一个确定的数额。
2.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考虑因素,有以下六种,侵害人的过错程度,侵害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受害人精神受损害的程度和后果,侵权行为的方式、场合和范围,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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