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以及侵权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
2、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3、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4、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5、最高赔偿限额因素。
一、精神损失赔偿范围如下:
1、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权利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3、公民去世后,其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人格权利受到非法侵害,使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的,死者的近亲属也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4、监护权受到侵害引起精神损害,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赔偿精神损害;
5、特定纪念物品遭受灭失或毁损引起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二、精神损失费判定是否严重的标准如下:
1、死亡;
2、重伤或者残疾;
3、精神疾病或者严重精神障碍;
4、婚姻家庭关系破裂或者引致家庭成员严重伤害;
5、因丧失人身自由而失去重要的机会,以及对其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或者重大亏损等,产生重大精神损害;
6、其他重大精神损害。
我想问下,精神损失费这个怎么赔偿
精神损失费根据下列因素确定赔偿数额进行赔偿:(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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