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属如何知道自己的取保候审申请是否被接受
家属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掌握取保候审的进展情况,如向案件侦查机关、人民法院了解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或委托律师协助了解案件进展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不能取保候审的人员有哪些
不得取保候审的人员如下:
1.累犯;
2.犯罪集团的主犯;
3.以自伤、以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4.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三、取保候审是在逮捕前还是逮捕后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当中对于当事人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是没有时间的规定的,所以在批捕的前后都是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但是就原则上来说需要在法院判决生效之间的时间进行办理。
办理取保候审的3个阶段:
1.侦查阶段:普通案件侦查是由公安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由检察院办理。
2.审查起诉阶段:就是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阶段。检察院阶段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3.审判阶段:就是法院审判的阶段,法院判决之前都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n(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n(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n(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n(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n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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