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指的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一)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哪些人有权提出上诉?
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2、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3、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其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指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而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
(二)上诉的法律条件
1、必须有合格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2、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裁定;
3、符合法定的上诉期限。
(三)上诉的有关法律规定
1、民事诉讼法147条规定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应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算。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当事人的,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次日起算。
(四)向哪个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人既可以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也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
(五)提出上诉的形式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用书状或口头两种形式均可。当事人要求上诉,用口头表示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笔录存放在法院的案卷中。
(六)上诉的撤回
在第二审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上诉人有权撤回上诉。上诉人一经撤诉,便丧失了上诉权,不能再提起上诉,并应负担诉讼费用。
综上所述,上诉是当事人不服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依法向上一级法院提请重新审理。有权提出上诉的人,包括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而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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