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侵权造成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可以请求法院责令侵权人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受到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犯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减刑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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