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或之后,可以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其选择只能以明确的方式进行,排除默认的选择的范围只包括选择的国家法律中现行的实体法,不包括冲突法。当事人没有选择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这被称之为“最密切联系原则”。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的合同只能适用中国法律。通常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还有技术进口、设备进口等相关合同,这些合同应视为主要合同的一部分,也应适用于中国法律。
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只能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具体要求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起诉、应诉,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凡是属于我国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我国人民法院享有管辖权;外国法院的裁判必须经我国法院依法审查并予承认后,才能在我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6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
全文45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