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单位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意外死亡的处理方式。如果是从事工作任务遭遇事故伤害导致死亡,则应认定为工亡,并支付抢救费用、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不是从事工作任务遭遇事故伤害导致死亡,则按照非因工死亡待遇进行处理。
在非工作时间以及非工作地点,单位职工若因意外事故导致死亡,将按照非因工死亡待遇进行处理。
二、单位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意外死亡,则要看是否是从事工作任务遭遇事故伤害的;
是则应当认定为工亡,抢救费用和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是按非因工死亡处理。
素 材 : 非 工 作 时 间 非 工 作 地 点 职 工 意 外 死 亡 的 待 遇 是 什 么 ?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地点发生的职工意外伤害,可认定为工伤。认定为工伤后,将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综上,素材中提到的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地点职工意外死亡的情况,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如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其家人可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总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对于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地点职工的意外死亡,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如符合条件,其家人可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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