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猥琐行为尚未达到足够严重程度以至于构成犯罪时,则可能被认为属于行政拘留的范畴;
然而,当这种猥亵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时,便有可能适用刑事拘留。猥亵行为大致上可根据其严重性程度,划分为一般的猥亵行为以及触犯刑法的猥亵犯罪行为。若行为人对受害者进行猥亵的方式是通过暴力、威胁或其他强制手段实现的,并且已经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那么就有可能构成“猥亵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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