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提出借贷请求,且承诺到期后将本金及相应的利息予以偿还的书面协议。在此过程中,借款协议应以书面形式呈现,然而,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事项,其约定方式亦可多样化。若在借据上未能明确规定出到底由谁充当借款方以及谁又是贷款方,在法律层面上很可能引发借款主体不明晰的争议。对这一疑虑的解决方法,我们需依赖于借据中的其他细节信息以及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以便进行合理推断。若最终仍无法确定借款主体,我们或许需要借助其他类型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见证人证言等,来证实借款关系确实存在。倘若我们无法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借款关系的确立,那么这份借款合同便有可能被判定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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