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仅有借款合同没有转款记录有效吗
出借人虽然有借条、合同等借据作为主张权利的证据,但法院不一定能支持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还钱的主张。款项的交付比借据更重要,如果双方订立了借款合同或写有借条的,没有实际交付借款的,合同只是成立,但没有生效。所以只有转款记录,没有借款合同,该合同不一定产生法律效力
二、个人借款合同掉了怎么办
合同遗失之后,如果当事人都承认合同的存在,并按合同的约定履行,那么即使合同丢了,也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如果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则需要寻找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合同存在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在诉讼时,原则上要提供合同原件,如果没办法提供原件的,法院查明复印件真实性之后,也可以采纳。但证明复印件真实性的举证义务在当事人一方。如果合同遗失的原因,是行为人故意所为的,意图损害当事人的权益,或者故意盗窃、毁损,使达到违反合同约定的目的。丢失人应进行报案,追究其责任。合同遗失了,还可以通过媒体、报纸,进行公告,宣布该合同作废,然后与相对人重新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应妥善保管合同原件,一旦出现争议,涉及诉讼,如无法提供合同原件,又不能提供其他证据加以佐证,很可能要承担败诉的不利后果。
三、借款合同等同于借条吗
借条和借款合同不一样,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成立。借条多用于民间借贷,根据民间借贷习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在即时履行的情况下,贷款义务方向对方支付借款,则对方立即向贷款方出示借条。即贷款方持有借条,证明贷款行为肯定发生。
全文67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