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护士造成一级医疗事故并且负主要责任的话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一般人民法院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一、医疗事故有什么行政责任,医疗事故行政责任怎么承担
行政责任来自于行为人对行政法规的违反。所为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不遵守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违反法律、法规,造成患者存在严重后果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应承担医疗事故行政责任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
医疗行政法规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制定的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的文件。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均须遵守,违反即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第二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只适用于特定的主体。
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只能由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来承担。非医务人员或非医疗机构不得承担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
第三行政责任只能由法定机关追究。
即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只能由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追究。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5条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这就是医疗事故的行政法律责任。该条例中所述的行政处理包括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
(一行政处罚的措施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对于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警告、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处罚是由行政机关对实施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作出的具有惩罚性的行政行为。行政处罚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行政处罚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这种行为使得相对人处于不利的法律地位,如影响相对人的声誉等。
2、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体到医疗事故中,处罚主体即为卫生行政部门。
3、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规规范行为的相对人,包括所有的公民和组织。具体到医疗事故中,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三)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亦属于承担行政责任的一种方式,其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或者其他组织依照行政隶属关系,对违法失职的国家公务员或者所属人员所实施的惩戒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以及开除。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医方的责任程度等作出对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予以行政处分的决定。
二、二级医疗事故医生怎么处理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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