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侵犯他人隐私。
构成隐私的关键在于当事人的行为是否符合其不被他人知晓的意愿,而具体的认定要根据行为人当时的客观情况以及事后的反应来推定。
私家车是相对封闭的空间,是私人空间的外延,当事人在自己的汽车内实施的行为是否属于隐私,要看当事人主观上是否有对行为不被他人知晓、权利不被他人侵犯的合理预期,简言之,就是有无“隐”的意思表达。
如果当事人选择的是地点偏僻、经常无人经过的路段,或者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如关闭所有车窗、车旁放有遮挡物等,旁人如不故意采取措施窥探就无法察觉的,则属于隐私活动。但如果当事人在马路、公共停车场等公共场所进行“车震”,且没有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此行为使他人受到了影响,不符合隐私中对“私”的定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公共场所裸露身体的,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这种行为不仅违反社会公德,还侵犯了他人的民事权利,同时也涉嫌违法。
全文39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