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定条件上的差异表现:
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适用50%的标准),年应税销售额大于5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大于8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大于50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2)账务处理上的差异表现:
在购买商品时,如果对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两者处理存在不同;
一般纳税人处理为
借库存商品等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小规模纳税人为
借库存商品等
贷银行存款等
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
(3)税收管理规定上的差异: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小规模纳税人:只能使用普通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
(4)税率上的差异表现:
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小规模纳税人:基本征收率统一为3%(特殊规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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