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是指政府为低收入家庭而建造的一种保障性住房,不能上市交易,也不能私自转租给他人,申请需要具备一定条件,离婚不满2年,或5年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面积超过廉租住房面积标准的,不得申请。具体程序: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此外,申请人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一、不得申请廉租房的情形有哪些?
有以下情况的不得进行廉租房申请: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的不得进行廉租房申请。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不得进行廉租房申请;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廉租房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不得进行廉租房申请;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不得进行廉租房申请;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不得进行廉租房申请;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不得进行廉租房申请;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不得进行廉租房申请;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二、怎么申请廉租房
申请廉租房直接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即可。廉租房的申请条件: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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