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易税费
房屋交易税费是签订预售合同时需缴纳的税费。
印花税:税率为1‰,买卖双方各0.5‰。公证费:费率为房款的3‰,计费前提为合同公证之时,缴纳人为买受人。律师费:费率为房款的2.5‰-4‰,计费前提为签署房屋预售合同时,缴纳人为买受人。
缴纳税费
1、一手房屋交易:
契税:买新房子要缴纳的契税为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
维修基金:按建筑面积乘一定金额收取。
物业管理费:房屋交房后支付,具体档次费率按各地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2、二手房房屋交易:
非普通住宅契税要加倍。无论取得产权满不满两年。
房本不满五年,要按规定缴纳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两年的免征,未超过两年的按房价5.5%缴纳。目前我国改善性需求量还很大,如何减少政策影响呢?秦-虹表示,2006年国税总局的文件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计划卖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同时,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一政策实际上对改善刚性需求有一定的优惠,应继续坚持执行,切实达到‘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的政策目的。
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万分之十的印花税。
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价1.9%交纳。
费用方面
一、交易过程中需交费用
印花税:房价款的万分之五
二、申办产权证过程中需交费用
登记费、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印花税、契税、住宅公用部分共有设备维修基金等
三、入住过程中需交费用
物业管理费及供暖费
四、办理按揭须缴纳的费用
保险费:财险保险费=总房款*年费率*年限系数。保费一次性交。
五、办理公积金需缴纳费用
1、评估费:评估价格100万以下部分收取评估结果的0.5%,以上部分0.25%。
2、保险费:财险:保险费=贷款额*年费率*年限系数
综合险:保险费=贷款人年限对应系数*贷款额。
计算方法
卖方:①印花税--0.05%,②营业税--5.5%(个人购买住房不满2年的普通住房),③个人所得税(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
买方:①契税--1.5%(普通住宅享受1.5%的优惠税率,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这3个条件的住房为普通住房)--3%(非普通住宅按3%税率征收契税),②印花税--0.05%
为让大家更清楚所需交纳的税费情况,特举例说明:
第一类:二手商品房
甲购买了一套70平米的房子,假设房屋原值为48万,以65万元出售给乙。那么
(一)甲转让房屋需要交纳的税费为:
印花税=成交额×0.05%=65万×0.05%=325元
增值税=成交额×5.5%=65万×5.5%=35750元
根据规定:如果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的,将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能提供完整资料的,按应缴个税额的20%计算。那么,就该套房屋而言,其个税将会有两种算法:
①按照20%征税:(商品房及其他住房合理费用为: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
个税=(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65-48-3.575-0.0325-4.8)×20%万=17185元
②按照1%征税:
个税=住房转让收入×1%=65万×1%=6500元
如果按20%征收个税,那么,甲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53260元;如果按1%征收个税,那么,甲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42575元。
(二)乙购买房屋需要交纳的税费为:
由于该套房屋符合普通住宅条件,因此其契税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
契税=成交额×1.5%=65万×1.5%=9750元
印花税=成交额×0.05%=65万×0.05%=325元
乙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10075元。
第二类:已购公房
甲购买了一套60平米的房子,假设房屋原值为30万,以50万元出售给乙。由于该套房屋已满五年并且属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因此甲出售时无需交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其它税费为:
(一)甲转让房屋需要交纳的税费为:
印花税=成交额×0.05%=50万×0.05%=250元
甲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250元。
(一)乙转让房屋需要交纳的税费为:
由于该套房屋符合普通住宅条件.因此其契税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
契税=成交额×1.5%=50万×1.5%=7500元
印花税=成交额×0.05%=50万×0.05%=250元
乙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7750元。
第三:二手经济适用房
甲购买了一套120平米的房子,假设房屋原值为36万,以54万元出售给乙。根据政策规定,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出售时不用交纳个税。其税费具体为:
(一)甲转让房屋需要交纳的税费为:
印花税=成交额×0.05%=54万×0.05%=270元
增值税=成交额×5.5%=54万×5.5%=29700元
甲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29970元。
(二)乙转让房屋需要交纳的税费为:
由于该套房屋符合普通住宅条件,因此契税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
契税=成交额×1.5%=54万×1.5%=8100元
印花税=成交额×0.05%=54万×0.05%=270元
乙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83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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