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购买自住住房需要哪些材料呢?除了一些基本材料外,根据不同的购房情况,所需材料也有所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材料
1、《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2、提取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
3、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最近1个月未婚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或配偶在同一户口的户口簿;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和民政部门出具的最近1个月未婚证明。
二、购买自住商品房
1、购房合同(房屋主管部门备案)
2、购房发票(或税务部门统一收据)
三、异地购买自住商品房
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
1、夫妻双方购房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军人房产证明由团级以上营房部门出具)
2、加盖房屋所在地房产部门公章的备案信息查档复印件
四、购买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
1、购房合同
2、自建经济适用房批文(复印件)
3、购房认购单或购房清册(复印件)
4、购房发票(或税务部门统一收据)
五、购买二手房拍卖房
1、二手房、拍卖房买卖交易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
3、契税发票
六、购买拆迁安置房
1、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2、购房发票(或税务部门统一收据)
这些就是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也可以到网上进行搜索查询。
全文51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