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材料: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不动产权证(购买预售商品房可提供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抵押借款合同(用于偿还贷款本息需提供,如没有贷款不需提供)、结婚证、银行账户。
应如何提取公积金
提取公积金办理流程如下:
1、本人携带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2、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要求支付公积金的银行窗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
3、材料审核一般为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可直接从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提取公积金准备材料:首先准备原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簿。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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