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公积金贷款额度
时间:2023-03-12 11:32:52 18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有很多种。按照还贷能力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按使用配偶额度,公式为【(双方月工资总额+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

一、天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按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的最高可贷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一)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职工本人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二)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1、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

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其中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为购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评估价格的较低值。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5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2、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其所需费用的70%。

(三)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1、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下同)的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2、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3、以下情况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购买公有现住房的;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四)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申请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按月住房补贴的,参照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执行。

二、公积金贷款门槛降低

1、时间缩短:缴存满6个月就能申请贷款

职工购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由现行的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调整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

2、贷款额度:最高从45万元提高至60万元

此次通知规定,在郑州市区内办理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均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45万元调整为60万元;仅申请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35万元调整为40万元。

在郑州所属县(市)和上街区办理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30万元统一调整为40万元。组合贷款总额由原来的70万元上限改为不设上限,其中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按上述规定执行。

3、贷款比例: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0%

购买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从原来的30%降至20%,也就是说市民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商住房的(含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住房,下同),贷款比例调整为最高不超过房产总价的80%;市民已拥有一套住房,结清相应住房贷款后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商住房的,贷款比例调整为最高不超过房产总价的70%。

市民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商住房的,贷款比例调整为最高不超过房产总价的60%。

特别提醒的是,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已两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上笔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4、还款比例:由原来60%提高至70%

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还款额由原来的“不超过夫妻双方缴存基数和的60%”调整为应当不超过夫妻双方缴存基数和的70%;未婚、未再婚的,应当不超过借款人的缴存基数(可以按收入全额核定还款能力);共有权人的缴存基数可与借款人合并计算;组合贷款由提供贷款的商业银行审核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三、石家庄公积金贷款政策

(1)借款人及所在单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借款人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4)已签订合法购房合同,且按规定比例首付房款;

(5)能够提供房产抵押担保;

(6)借款人及其配偶无正在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7)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现有人均(包括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石家庄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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