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盗窃罪进去了,东西物归原主了罪还大吗
当犯罪者实施盗窃行为并将所窃取之财物主动返还给受害者时,若受害者给予谅解或根据代理律师辩护的结果而进行评估判断的话,则针对该案的具体情节,可考虑减轻刑罚或予以免除惩罚。
这必须取决于被盗财物的价值。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以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分别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公私财物所有权如何理解
盗窃所侵害的乃是他人的占有权利,这是由于在法律层面上,所有权被视为一种绝对的物权形式,其独占性以及排斥性堪称一绝,是一种单方面针对外界不特定多数人群体所享有的权利。
唯有用合法途径方能生成、流转乃至消灭所有权。
例如,通过率先占有某物、进行交易、接受赠与等方式获取所有权;亦或者因面临国家征收、出售给他人、物品损毁等法定情况而丧失所有权利。
盗窃则是一种试图占据他人财产并意图利用其收益权的非法行为。
这种行为主要导致所有权人失去对财产的掌控及占有,然而在此过程中,财物的所有权并未随盗窃行为的发生而发生转移或消失。
全文64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