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转让需要符合条件,因为公司本质上是一家合资公司,这就决定了它必须维持公司的资本。当股东不愿意也不能拥有自己的股权时,就不能抽回出资,只能转让给他人,股权转让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公司的唯一选择。同时,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是以股东之间的信任为基础的,这种信任具有一定的人情合作性。股东之间的依赖性和股东的稳定性在公司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使得股东的股权转让不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那么自由,因此,各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份作了较为严格的限制,其中主要包括实质性和形式性要素
(1)内部转让条件,因为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只会影响内部股东的出资比例,即权利的大小。对于重视人的因素的有限责任公司来说,其存在基础即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并没有改变。因此,对内部转移的必要要件的规定并不十分严格。通常有三种情况:一是股东未经股东大会同意,可以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第二,原则上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但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附加其他条件。第三,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个人合作性质,股东的个人信用和相互关系直接影响公司的风格乃至声誉,因此,各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公司外第三人转让股权的规定较为严格。它大致可以分为法定限制和约定限制。法律限制实际上是一种强制限制,其基本做法是在立法上直接规定股权转让的限制条件。股权转让,特别是向公司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从本质上讲,契约约束是一种独立的约束,其基本特征是法律对转让约束没有刚性要求,而是将问题留给股东自行处理,并允许公司通过公司章程或合同对股权转让作出具体限制
除满足上述实质性条件外,股权转让一般具有形式要件。所谓股权转让的形式要件,是指股权转让协议的正式订立;它还包括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登记或公平等法律程序。对于股权转让的形式要求,许多国家的公司法都有明确的规定
全文79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