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恩施投靠迁移户口办理流程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审批
5、办结
6、送达
二、恩施投靠迁移户口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三、恩施投靠迁移户口办理怎么投诉
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718-8262906
投诉邮箱:esxzfwzx@126.com
投诉地址: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恩施市市民之家7楼725办公室
四、恩施投靠迁移户口办理材料
1.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
2.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
3.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
4.迁移人的集体户个人信息页
5.申请人与拟入户地户内人员的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
6.结婚证
7.随迁子女的出生凭证
8.申请人与父母关系的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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