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拟收购公司可以转让股权。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一、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规定是什么?
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规定如下: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将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具有转让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人和受让人约定。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转让。公司债券的记名,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住所记录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
二、法律规定是如何办理股权转让的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三、记名股票具有哪些特点
记名股票具有以下特点:
1、股东权属于记名股东;
2、可一次或分次缴纳出资;
3、转让相对复杂或有限;
4、方便挂失,相对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是记名股票或者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和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是记名股票,并记录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以代表人的名义另立户名或者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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