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全款买房写一人名字,男方出的钱比较多,算女方婚前财产吗?
若男方在结婚前全额支付购房款项并将其登记为女方单独所有,但倘若女方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有效证明男方曾明确表示过将该套房产作为单方面赠送给她的个人财物,那么此房产极有可能会被鉴定为双方共有的婚姻资产,仅仅根据产权证书上的所有权状态是无法断定它就是个人婚前财产的。
因此,如果女方坚持认为这套房产应该被视为个人婚前财产,则应当设法提供充分的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前财产的房子婚后卖了怎么算
1.在订立婚姻关系之前,若某房产为一方独立出资购置且登记于其个人名下,在此状况下此房产便归属登记人享有所有权。
婚后如需出售此房产,其收益依然完全归属于登记人所有,而非认定为夫妻公共财产范畴进行分配。
2.在婚前,一方已支付首付款并将房产登记于自己名下,而在婚后,双方共同参与还款事宜,在离婚的情况下,涉及双方共同偿付贷款部分及房产价值因此产生之增值部分,可被视为夫妻公共财产并予以顺利分割。
3.婚前阶段,一方支付首付款并将房产登记在两人同列名下,婚后双方继续共同承担贷款责任,在离婚之际,此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公共财产,可依法进行分割。
4.倘若在婚前,某一方以自有财产支付购房首付款并将其登记在己方父母名下,且婚后由另一方父母或该房子的主人投保偿还贷款,在离婚场景下,此房产在变现之后不应被认定为夫妻公共财产,故无法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全文71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