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城市规划的扩展,城市对大容量、高质量交通方式的需求迅速增长,城市轨道交通的投资规模将达到5000亿元左右。在大量轨道交通进行建设的同时,施工的风险也就随之而来。保险作为转嫁风险的工具,必然伴随着轨道交通建设乃至运营的整个过程。
保险公司作为风险的载体是风险转嫁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而保险经纪人在快速增长的轨道交通建设中又起到何种作用呢?本文仅就保险经纪行业在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中可以发挥的作用做出简要的分析说明。
我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中: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
保险经纪行业在中国刚刚兴起,保险经纪人这个概念对很多国人来说还非常陌生。其实,保险市场的主体除了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再保公司以外,还存在保险经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公估人。保险经纪公司最主要的工作是针对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供顾问和咨询服务,然后代表客户去组合和选择保险公司的产品。保险经纪公司是在充分考虑投保人的利益的基础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
同并提供中介服务。而保险代理公司则是站在保险公司的立场上进行单纯的从事某一保险公司保险产品的销售工作,与保险经纪公司是有着本质区别的。
那么保险经纪作为保险中介的一部分是否有存在的必要呢?客户又是否能从保险经纪人那里获得保险市场其他主体无法提供的服务呢?这些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
1.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从保险合同上看是利益的相对方,当双方的利益产生冲突时保险公司出于维护自身的利益的考虑,可能无法站在最有利于客户的角度做出最有利于客户的决定。而保险顾问则完全代表客户利益,从客户的角度出发,为客户争取最好的保险利益。
2.投保的客户在保险知识方面是无法与保险公司相比的,属于弱势群体。保险经纪人是保险行业的专业咨询人士,他的使命就是帮助投保人处理保险事务,使客户的保险能力与保险公司处于同一水平,从而使保险市场更加成熟,进入良性循环。
3.保险经纪人参与项目保险会进行大量的分析风险、制作承保资料、设计保单条款、评估保险公司报价、协助选择承保人等工作,有利于更好地提高客户的经营和风险管理效率及质量,同时降低投保项目投入的精力及成本。
4.保险经纪业务有利于投保项目更加经济、合理地获得足够的保险保障,达到降低风险、购买保险保障和自留风险之间的最佳平衡。即保险经纪公司会充分考虑投保项目的实际情况,量体裁衣制作最佳保险方案,使客户以较低的价格获得充分的保障。
5.保险经纪人的专业化服务使客户的各种可保风险得到有效的规避和科学的管理,从而必将大大降低客户的出险概率,使保险公司的赔付率大大降低从而受益。
作为保险经纪人,如何根据不同工程的特定风险为业主设计量体裁衣的保障是基于对风险的识别。以轨道交通为例,保险经纪人必须了解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特有风险,此类项目从最初的项目开发到调试和最后的运行都面临一些独特的风险,整个项目过程中需要加以重点考虑一些主要风险以及最近国际保险市场针对轨道交通项目特别是地下工程部分制定的最新的守则流程:
1.自然灾害风险
自然灾害风险对于工程来说是因选址而带来的固有风险。这些风险可能更大程度上地取决于与施工现场相邻的工业设施或自然条件。地形也可能提高或降低自然风险。工程风险被认为是最容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因为诸多设施的强度和对于风暴的抵抗能力等,是需在工程完工后方能形成的。因而,工程项目相关负责人应该紧密关注主要活动的日程。地震、洪水是工程项目可能面临的一些主要自然危险。需要对与断层构造的距离加以详细分析。如防震结构设计在工程阶段仅提供很少防护,可能造成对项目相当的破坏/延误。
2.施工风险
施工风险可以分为客观风险及技术风险两类。当工程选址及施工设备、工艺选型确定的情况下,施工环境(如地质条件、河势条件、气候条件等),以及设备条件决定的固有不可抗拒风险为客观风险,这类风险一般应在施工之前通过前期调查和设计工作尽量予以降低,一旦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将不能改变,尽管两类风险不可完全分开,但是将其人为割开进行评估有利于正确理解和定位施工期技术原因带来的风险。技术风险是由于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方案、操作管理过程中的失误等引起的风险,对这类风险的评估是对施工能否顺利完成及完成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种事故进行评估,有利于将来施工中采取措施规避人为风险,提高施工技术及工程风险管理水平。
3.调试风险
总的来说,在项目的建设阶段,所建项目/流程的类型与风险的关联性并不太大。上述大部分内容(如果不是全部)可适用于各种大型工程项目。然而,一旦调试开始,与具体流程风险相关的特性即开始显现出来。因而,需要对特定流程所带来的风险进行评估,以辨别相应的调试风险。尤其是调试不当引起的运行系统和通信系统事故可能给客户造成巨大损失。
4.周边现有财产
作为大型的基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于周边现有财产的风险状况无疑会产生较大的影响。我们建议对这些财产的状况及其保险安排进行分析,包括施工线路所穿越的市中心地区的大型楼宇,地下管线等,以明确项目在这方面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5.完工延误和预期利润损失
如果项目的贷款资金通过无限或有限追索权项目融资方式取得,则其贷款主要通过项目自身资产和预期收入来担保。所以对于预期现金流的保护不仅是贷款商的需要,同时也是减少项目业主本身的财务压力,保证项目成功的必备条件。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致的完工延误而引起的预期利润损失,可通过购买预期利润损失(AdvancedLossofProfit)保险得到保障。
6.隧道工程风险管理守则(TheJointCodeofPracticeforRiskManagementofTnnelWorks)
对于轨道交通项目,尤其是其中的隧道工程部分属于国际市场定义的高风险施工项目,加之全球保险的统计数据显示全球地铁及隧道工程建工保险市场的赔付率已经非常的高,在保险公司长期虧本的情况下国际保险市场的价格多年来一直居高不下,并且国际再保险公司对于承保隧道工程项目采取十分谨慎的态度,对隧道工程项目的核保资料要求很高,近年来又提出一套隧道工程风险管理的守则,向直接承保的保险公司和项目公司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国际隧道工程保险集团组织欧洲知名工程专家与各大保险集团建工险的首席核保人共同探讨,于近年发布了一份关于地下隧道工程保险操作的风险管理守则。其目的在于:遵守此守则能够更好的降低地下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风险,明确了被保险人(业主)和承包商职责的划分,有助于风险管理的实施。此守则涵盖了地下工程项目从可行报告的撰写阶段直到项目交付使用的全程守则,是目前国际建工再保险市场普遍要求被保险人(业主)和承包商遵守的一项守则。在英国及其他国家,规定投资金额超过一百万英镑(大约人民币一千三百万)的地下隧道项目,项目业主和相关的承包商必须遵守此守则才能获得再保险市场的支持。
全文2.8千字,阅读预计需要10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