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沧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十一条;条款内容: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条款内容:审批机关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审批机关对不批准正式设立的,应当说明理由。
二、沧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办理材料
1.学校管理制度,教材、培训计划
2.验资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4.正式设立申请书(含《河北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申报表》)
5.场地及设施设备证明材料
6.校长及主要负责人、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
三、沧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受理条件有哪些
(1)正式设立申请书(含《河北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申报表》);
(2)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3)学校场地、设施设备有效证明文件;
(4)校长及主要负责人、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
(5)学校管理制度,教材、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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