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传销有案底吗
网络传销有案底,网络传销是一种违法行为。对于大多数的参与者也是受害者不给予处罚,就不会有案底,对于组织、领导的人追究刑事责任。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二、传销罪的量刑数额标准
传销罪的量刑数额标准是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在对上述行为进行处罚时,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4.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为传销行为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通知有关部门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三、传销犯罪构成的条件
传销犯罪构成的条件是: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财产所有权与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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