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已审认犯非法拘禁罪行者的定罪量刑过程中,必须要充分论述其犯罪行为的实际情况以及所带来的社会影响,并结合罪犯本人对罪行的认同和补偿态度进行详尽周全地衡量,以为最终裁决提供客观公正的依据。
整体而言,如若某人非法限制他人行动自由且未导致身体伤害或生命安全受威胁的情况下,一般判处三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甚至是剥夺其政治权利。
但如果在此基础上还涉及到侵害他人的人身尊严的违法行为,比如暴力行为或言语羞辱,则将会依法加重该人士的刑事责任。
当对方受到严重身体伤害时,可能会被法律判处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如若有致死事件发生,则将面临长达十年乃至以上的惩罚。
在这样的刑事案件中,如果被告自愿承认自己的罪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法律通常会酌情给予相对较轻的惩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全文56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