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出轨,另一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夫妻更多的共同财产,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害。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是“照顾子女、妻子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即财产的分割将更倾向于无过错方。对于婚姻中的不忠,无过错一方如能证明对方有通奸、一夜情等一般不忠行为,则对方有重大过错,无过错一方可在离婚时要求赔偿损失。
一方婚内出轨,离婚财产应该如何分
《民法典》有关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应该遵循以下原则,比如:
1.男女平等原则。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
3.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如果另一方有以下情节之一,比如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等。
如果有直接证据证实一方出轨属实,那么在离婚财产分割上是属于过错方,此时财产的分配可以偏向于无过错方。
另外如果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那么此财产不在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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