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成立后签订的合同还有效力吗
时间:2023-03-26 08:02:14 38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合同诈骗罪成立后,签订的合同还有效力。

但是被欺诈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在合同被依法撤销的,则该合同无效,不对当事人产生效力。

一、签了已约的合同不知情怎么办

当事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合同的,如果合同并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该合同无效。根据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网上贷款被骗了怎么办?

网上贷款被骗签了合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合同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欺诈所签订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该合同无效,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三、如何撤销房屋备案合同?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无条件撤销合同。如果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的,不利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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