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落不明的认定包括表象内容和实质性内容:(1)表象内容:指离开住所地,在有经常居住地的情况下是指离开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且离开的状态呈持续性。(2)实质性内容,是指在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范围内有可能与其有联系的人或组织联系不上其人并且关键联系人不知其下落。
涉恶案件认定标准
涉恶案件认定标准有两点:
1、人数较多(一般为3人或3人以上),且纠集者骨干成员相对固定,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人数较多,不能低于三人,“相对固定”指该纠集者或骨干成员必须参加至少两起八加三类刑事案件;
2、违法犯罪活动一般表现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欺行霸市、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抢劫抢夺或涉黄、赌、毒等,具有一定的多样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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