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原机动车驾驶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2、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入本市,申请将机动车驾驶证由原驾驶证颁发地所转入本市的;
3、机动车驾驶人在本市居住,申请将机动车驾驶证由核发地转入本市的;
4、距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不足九十日的,可以同时办理有效期满换证业务。
5、需提交上海市卫生局确认的区(县)级以上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其下属的健康检查站,或者驻沪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属于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
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
6、机动车驾驶人应当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中规定的申请条件(详见告知单十四)。
7、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换发机动车驾驶证:
a.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处理完毕的;
b.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
c.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未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考试的。
8、达到累积记分满分的,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9、因入伍、退役、更换护照,身份证重号等原因造成身份证明的种类,号码等信息发生变化与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记载的信息不符的,应同时提供入伍、退役、更换护照、身份证重号等相关证明,但姓名与出生日期不可更改。
办理材料
1、上海本地身份证;
2、原机动车驾驶证;
3、委托代理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机动车驾驶人委托上海驾照服务网代理申请。
办理时限
符合规定,资料齐备,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450元(包含:记录查询,体检,拍照,工本费,服务费)
办理时间、地点:
全文70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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