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当事人选择协议离婚方式,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携带的证件是:
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
2、离婚协议书。
3、结婚证。
4、每人各带2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
在此需要说明的是,所携带离婚协议书的数量是3份,并且,离婚协议书内容必须就自愿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达成一致协议。此外,离婚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同时当场,介绍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
办理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一)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双方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四)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对于办假离婚证有两种理解,一种是,双方当事人不是真的想离婚,但通过民政登记部门办理离婚,这种方式离婚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是相同的;另一种是,办理假的离婚证,而非通过民政登记部门,这种在我国法律上是属于违法的,因此,建议大家慎重一些,最好不要办理假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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