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权籍调查工作完成后,农户可携相关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登记。不动产登记部门会按照“一户一宅、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原则,认真梳理审核权利人提供的确权登记材料,对符合确权登记条件的,根据权利人的申请,依法予以登记发证。
一、父亲宅基地上的房子有人继承怎么办
父亲过世宅基地上的房子可以按照遗产进行继承。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法律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二、申请复垦的农村建设用地应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复垦的农村建设用地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土地权利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农村新建房屋要扣除建新占地面积;(二)申请复垦农村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复垦农户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复垦农户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以外的农村建设用地,需提供土地使用证;(四)复垦农户除合法途径取得的宅基地外,坚持“一户一宅”;(五)申请复垦宅基地存在主体房屋;(六)申请复垦农村建设用地界址准确,权属清晰无争议;(七)实施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不损害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
三、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流程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放流程:(1)申报。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2)权属调查。当填写了申报表后,就有相应的国土部门,对宅基地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查,比如实地审查宅基地的权属性质、范围、界限、、界址、用途。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3)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4)审批与注册。公告期满无异议后,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以(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5)颁发土地证。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