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名称:申报、评审东莞市绿色学校、绿色幼儿园受理机构:东莞市局受理窗口:教育局计财科协办机构: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服务描述:
1、符合东莞市绿色学校(幼儿园)条件的申报单位向所在镇(区)宣传科教办和环保分局提出申请。
2、镇(区)宣传科教办、环保分局按“绿色学校(幼儿园)”的评估标准,联合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拟定推荐名单报市教育局、市环保局;
3、市教育局、市环保局联合下发“绿色学校推荐表”到镇区宣传科教办,由镇区宣传科教办组织填写,并由镇区宣传科教办、环保分局加具意见、盖章,送市教育局、市环保局。
4、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委宣传部联合组成评审小组对申报学校进行评审。
5、命名。申办对象:东莞市中小学、幼儿园(包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申办资格:1、成立“绿色学校”领导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位。2、学校为各类环境教育活动提供资金和物质、技术的支持和保障。3、学校环境管理措施有力,体现环境保护概念,降低污染,垃圾量少,节约和回收资源,节能等环保措施取得明显效果。4、“绿色学校”档案原始数据和文件完整,分类清楚。5、课程教学进行环境教育渗透,效果良好。
6、开展环境教育的教研活动,鼓励教师参加环境教育的继续教育和相关培训。
7、学校具有较好的环保文化氛围,师生环保意识较强,积极参与各类环保活动。
8、学校倡导环保生活方式,师生在社区和个人生活中自觉注重环保实践。
9、学校绿化、美化校园较好,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
10、鼓励学生在校内成立学生环保小组,参与学校环境管理。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两种:1、创建绿色学校(幼儿园)自评报告,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①学校简介;②学校目前开展环境教育的现状(文字要求简练准确);③学校目前环境状况;④开展创建绿色学校活动以来的主要工作情况。2、绿色学校推荐表办理地址: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环保局受理时间:每年3月25日前申报,在4月中旬市组织评审,6月5日前命名。联系电话:0769-22210104(市教育局)、0769-22496405(市环保局)服务网址:
市教育局:www.dgjy.net市环保局:http://dgepb.d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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