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企业非法挂靠在哪个部门举报
您有权向建筑工程相关部门揭露和检举非法的建筑资质挂靠行为。
所谓建筑资质挂靠,便是指那些不具备相应施工能力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体,通过借助拥有相关资质的建筑企业的声誉承揽工程项目,同时向该企业支付相应比例的管理费用,而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涉及到实际施工工作的现象。
《建筑法》第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二、建筑企业资质办理流程是是什么
进行建筑资质的办理,需要遵循以下十二个严谨的步骤:
首先,要明确本公司预期申请的资质项目,深入研究相关专业领域的资质标准,准确确定实际申请资质项目所需要达到的人员证书专业要求以及证书数量;
其次,应全面统计公司现有的人员证书专业类别及其数量,以此来确定实际人员证书资源与满足资质标准所需的差异;接下来,可以采取兼职聘用、人员培训等多种途径来弥补所缺少的人员证书,并且将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信息按照规定录入公司的社会保险系统;
然后,需要购买并开通企业专用的“密码器”以及建设委员会的资质申请后台,同时还需办理建造师的预先注册手续;紧接着,整理企业相关的综合性资料以及所有人员证书的详细信息资料,并严格按照“资质申请后台系统”所要求的标准化格式,将所有的扫描文件上传至该系统;随后,对后台信息进行完善填写,并生成卷宗以便下载打印;接着,从社保局获取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单,并按照顺序将其附于已打印出来的纸质材料之中;
最后,完成所有资料的签字盖章工作,并将其装订成册;在准备就绪之后,收集所有上报材料的原始版本,携带这些材料前往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建设委员会进行原件核实;当纸质材料得到正式受理后,在后台系统上进行上报操作;通常情况下,区建设委员会在正式受理后的20个工作日内便可完成审核工作,同时系统也会以短信的形式向企业资质申报人员通报审核结果;在收到审核通过的通知短信后,确认好企业的相关信息,即可前去领取资质证书。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
按照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一级建造师可以担任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二级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若发现非法建筑企业的挂靠行径,敬请毫不犹豫地向建筑工程相关监管机构进行举证。建筑资质的挂靠行为是指未取得相应资质资格的团体或个人,借助于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名义承接工程项目,然后向该企业缴纳管理费用,而在实际的施工作业过程中,却依然使用被挂靠企业的名号进行操作。此类行径对正常的市场秩序造成了极大的干扰,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环境,因此我们必须采取果断措施予以严厉打击。举报作为维护市场秩序与公平竞争的关键手段之一,恳请各位能够积极行使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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