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如下: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规定如下:
1.如果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则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2.如果离休、退休,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3.如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样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4.如果出境定居,同样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5.如果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6.如果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同样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梅 州 市 住 房 公 积 金 如 何 进 行 提 取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和用人单位每月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职工和用人单位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5%。第二种情况是在梅州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和用人单位每月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职工和用人单位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3%。
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也明确规定,职工和用人单位可以凭有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综上所述,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分为两种情况,职工和用人单位可以凭有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明确,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房租超出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等情况下,职工和用人单位每月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5%或3%。同时,职工和用人单位可以凭有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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